◎重得吉兆。谓吉事相因。
◎因前卜不吉,却一再重卜而得吉。
例证《左传 · 哀公十年》:“事不再令,卜不袭吉。”《文选 · 任昉 · 齐竟陵文宣王行状》:“今先远戒期,龟谋袭吉。”
重得吉兆。谓吉事相因
袭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