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cháo yì
注音ㄔㄠˊ ㄧˋ
繁体朝議
1.谓在朝中议政。
2.指朝廷的评议、决议。
3.朝议大夫的省称。始置于隋,散官。
1.在朝廷商议国政。
例证《史记 · 卷一〇七 · 魏其武安侯传》:“孝景时每朝议大事,条侯、魏其侯,诸列侯莫敢与亢礼。”
2.朝廷的谋议。也作“庙议”。
例证《文选 · 潘岳 · 关中诗》:“翘翘赵王,请徒三万,朝议惟疑,未逞斯愿。”
3.职官名。唐、宋文官正五品以下曰朝议大夫,明朝为从四品初授的官阶,清朝则属从四品。
封建社会重要政治制度,当国家面临重要事情及君王遇到难断之事,皇帝便会召集三公九卿及相关官员召开会议,商谈解决方案,最终决断仍归皇帝所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