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立禅杖于地。谓僧人留止。
解释 1.立禅杖于地。谓僧人留止
明 郑仲夔 《耳新 · 正缪》:“ 鹅湖 去 铅山县 北十九里, 东晋 时,有双鹅育子成羣而去,故名。至 唐 , 大义禅师 植锡山中,羣鹅复还故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