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降职惩罚。
◎革职以示惩罚。
例证《宋史 · 卷一七六 · 食货志上四》:“若立之规绳,加以黜陟,所籴至万石者旌擢,其不收籴与扰民及不实者镌罚。”
降职惩罚。
《宋史 · 食货志上四》:“若立之规绳,加以黜陟,所籴至万石者旌擢,其不收籴与扰民及不实者镌罚,庶几郡县趋事,蓄积岁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