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对人处事采取不偏不倚、调和折衷的态度。
英文the doctrine of the mean;
◎不偏不倚、无过无不及的处事态度。
例证《醒世恒言 · 卷二 · 三孝廉让产立高名》:“吾等适才分处,甚得中庸之道,若再推逊,便是矫情沽誉了。”
近义不偏不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