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成语词典 草菅人命 "草菅人命"的故事
cǎojiānrénmìng

草菅人命


在古代的一个偏远小国,有一个名叫李威的县令。他出身富贵之家,自幼养尊处优,对百姓疾苦毫无体会。任职期间,他只顾追求个人享乐,将政务交给手下处理,而那些手下则趁机滥用权力,为非作歹。

一天,一位老农因田地被豪强侵占,来到县衙告状。然而,负责接待的小吏不仅没有认真记录,反而嘲笑他说:“你这种草民也配来打扰大人?”老农愤怒不已,却又无可奈何,只能跪地哭诉。恰逢李威从内堂出来,看到这一幕,不耐烦地挥了挥手,命令侍卫把老农赶出去。随后,他还轻蔑地说道:“不过是个贱命,何必如此大动干戈?”

消息很快传遍全城,人们纷纷议论这位县令如何冷漠无情。“草菅人命”四个字成了他的代名词。然而,李威对此毫不在意,依旧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。几个月后,那片被霸占的田地因无人耕种而荒废,粮食短缺导致饥荒爆发。百姓怨声载道,甚至有人开始逃离家乡。

终于,朝廷派监察御史前来调查。面对堆积如山的冤案和满目疮痍的县城,御史震怒,当即弹劾李威。皇帝得知此事后龙颜大怒,下令革去李威的官职,并将其流放边疆。曾经高高在上的县令,如今沦落为阶下囚,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,但为时已晚。

这个故事告诉我们,“草菅人命”的行为终究会遭到报应。只有真正关心百姓、尊重生命的人,才能赢得他人的敬重与信任。

草菅人命的拼音、意思


拼音 cǎo jiān rén mìng

繁体艸菅人命

出处明 凌濛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第11卷:“所以说为官做吏的人,千万不要草菅人命,视同儿戏!”

语法草菅人命动宾式;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指仗势行凶,不顾别人死活。

解释菅:一种多年生的茅草;泛指野草、杂草。把人的性命看得像野草一样轻贱;随意加以摧残。指反动统治者滥施淫威;任意残害人命。也作“草菅民命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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