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 fǎ bù zé zhòng
出处清·石玉昆《小五义》第38回:“大家一议论,法不责众,全走了。”
语法法不责众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口语。
解释责:责罚;众:多数人。指某种行为即使应受到法律的惩罚,但很多人都那样干,也就不好惩罚了
了解更多请查看【法不责众的意思】 【法不责众的近义词】